媒體人的困擾在于,之前是在一個成熟的流量平臺上生產內容,好內容就是好產品。隨著移動互聯網對傳統(tǒng)媒體傳播邏輯和業(yè)務邏輯的顛覆,媒體人的產品邏輯也面臨重構。
什么是內容?什么是內容產品?這對于傳統(tǒng)媒體人來說,幾乎就是同一個問題。
就像人們在浙江衛(wèi)視看到的美食探索紀錄片《風味人間》,它既是頻道晚間檔播出的一個內容,也是需要收視率和廣告的一個內容產品。對頭部衛(wèi)視而言,好內容就是好產品,這樣的內容被視頻廣告商搶單,那是天經地義的事。
然而,這沒那么簡單。除了把內容做到口水爆屏,他們還要考慮如何讓“風味”看起來更有全球視野,做到版權銷售最大化,以及如何讓“風味”IP持續(xù)發(fā)酵。比如今年愚人節(jié),他們就推出了美食AI“風味探測器”,而陳曉卿成了這款產品的產品經理。
盡管傳統(tǒng)媒體人也開始對產品若有所悟,在話語系統(tǒng)里也開始用“內容產品”一詞替代單純的“內容”,但受傳統(tǒng)媒體語境的長期浸淫和馴化,內容的基因還是膨脹到讓“產品”的胚芽似有還無,說的貌似“產品”,其實還是“內容”。
當然,內容難以產品化,表面上看是對市場的認知和用戶的運營缺乏經驗,深層則是對產品邏輯的漠然和無感。比如討論內容產品時,媒體人總是流連于奇思妙想的創(chuàng)意和無遠弗屆的影響如癡如醉,而對于產品的用戶究竟是誰?內容產品能否標準化、模塊化輸出?究竟誰來買單?為什么會來買單?能否持續(xù)買單?以及買單的規(guī)模能否支撐產品的運營和發(fā)展?卻一臉蒙圈。
媒體人的困擾在于,之前是在一個成熟的流量平臺上生產內容,好內容就是好產品。隨著移動互聯網對傳統(tǒng)媒體傳播邏輯和業(yè)務邏輯的顛覆,媒體人的產品邏輯也面臨重構。就像買書,過去第一想到的就是去新華書店,后來當當淘寶等電商崛起后,書店就成了生活方式的所在,書籍只是連接和粘連圈層的入口。時移事變。那么,媒體人做內容產品究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?
一忌:業(yè)務邏輯的路徑依賴
傳統(tǒng)媒體的業(yè)務邏輯就是內容的注意力變現,也就是廣告。這就需要內容既符合品牌商的調性,也要有一定的受眾規(guī)模,即使汽車商和快銷品商對目標受眾的定位有所差異,但大眾傳播下的規(guī)模經濟依舊是其不變的法則。
移動互聯網帶來的內容碎片化,使傳統(tǒng)集群、聚合的商業(yè)權力受到挑戰(zhàn),代之以小型、細分、定制的用戶運營。但盡管如此,許多媒體人還是念茲在茲,認為好產品一定是大眾趨之若鶩的,而廣告也一定是最高效的變現路徑。
比如:一些內容產品過于追求用戶規(guī)模,導致用戶樣貌不清,使得內容和人的連接效率下降。還有一些以線下付費為主的知識類會員產品,因為過于追求規(guī)模,價值觀和審美觀難以趨同,道不同不相為謀,導致用戶的社群感和體驗感下降,苦心孤詣建立起來的付費邏輯也面臨土崩瓦解。
同時,一些媒體人因為對廣告模式的稔熟和依賴,將產品的運營孤注一擲于內容的分發(fā),以分發(fā)求規(guī)模,以規(guī)模求廣告。但問題是平臺和用戶數據掌握在巨頭手里,單純追求規(guī)模,就需要不斷進行內容和渠道的雙重投入,需要不斷融資輸血,最后,很可能像夸父一樣,渴死在逐日的路上。
可以說,重構業(yè)務邏輯是橫亙在媒體人面前最大的難題。就移動互聯網內容產品來說,不僅要獲取用戶的注意力,更重要的是能持續(xù)運營用戶,為他們創(chuàng)造價值,這就需要媒體人將業(yè)務邏輯的眼光,從大眾傳播時代的規(guī)模經濟轉移到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范圍經濟上,即通過運營數據和人群,不斷輸出自己的內容和服務,從而建立更可持續(xù)的業(yè)務邏輯和商業(yè)模式。
二忌:用戶沒被“用”起來
在傳統(tǒng)媒體的廣告模型里,受眾只要接觸內容到一定時間,就被視為有價值的受眾,然后按人口分析法類推,形成了可以向廣告客戶營銷的視聽率。但人口分析法的缺陷在于,受眾的性別、年齡、學歷、收入這些樣本數據,并不能反映用戶的喜好和習慣。
舉一個極端的例子,比如馬云偶爾看到電視上的品牌汽車、品牌洗發(fā)水,他就會按圖索驥動手去買嗎?對廣告客戶而言,馬云是再優(yōu)質不過的觀眾,但對銷售轉化而言,他或許如同空氣。
在移動互聯網的邏輯下,這樣的用戶很可能會被品牌商剔除在外,倒是他在智能手機上凝神注視的蛛絲馬跡,會被一一跟蹤捕捉,并被納入產品的用戶模型。
當然,僅僅擁有用戶的數據是不夠的,就像一些媒體經常高調宣傳“兩微一端”的巨量粉絲,卻鮮少論及粉絲的粘性和轉化。最近,豆瓣上一條“周杰倫微博數據那么差,為什么演唱會門票還難買”的話題,從反面說明了這樣的事實。
產品即運營。對互聯網內容產品來說,用戶不僅僅是一次兩次的“看”,重點更是在經?!坝谩?,只有“用”了才是用戶。這就需要產品從感官設計、導航設計、信息設計、信息架構和內容要求五層模型,幫助用戶完成預期的任務,帶來驚喜的體驗。
也就是說,要通過價值和情感的吸引,讓用戶和產品深度交互,從而讓產品有更加適配的需求響應,不斷迭代優(yōu)化,也讓用戶在分享中完成拉新和轉化,提升產品的用戶量級和忠誠度。
三忌:產品邏輯沒閉環(huán)
所謂產品邏輯,一言以蔽之,就是產品實現交付價值而構建的價值鏈。
以“芒果TV”APP為例。這是一個以年輕用戶為主,以原創(chuàng)優(yōu)質內容為核心,“三屏合一”(電腦+手機+電視)的新媒體視聽綜合傳播服務平臺。業(yè)務模式是會員費+廣告+產業(yè)鏈服務(小說+漫畫+一折閃購+抓娃娃+聽書)。那么,這個業(yè)務模式在產品端是如何實現的呢?
首先,滿足用戶碎片化刷劇和個性化觀看的基本需求,設置了免廣告試看、緩存下載、片段分享和彈幕等基礎功能,同時加入芒果“飯團”按鈕,用戶可以在“飯團廣場”追星社交,并可以上傳視頻,以提升產品的用戶流量和轉化。
其次,為了增強會員的留存度和活躍度,“芒果TV”在上線最新獨家版權劇、綜藝節(jié)目和網絡自制劇的同時,還設置了會員用戶成長體系,比如采用簽到的方式,領積分兌換;與商家合作,以辦理信用卡或者下載APP等合作優(yōu)惠方式進行會員留存。
再次,為促進免費用戶向會員用戶的轉化,“芒果TV”將會員權益從視頻內容拓展到電影、游戲和知識付費等環(huán)節(jié),提升會員的忠誠度并吸引新的會員。這樣,整個產品邏輯的閉環(huán)就形成了。
然而,我們看到的一些媒體APP,更多只是傳統(tǒng)媒體內容的集合,難見獨立產品的邏輯。主要表現在:開機頁面架構混亂,拆條新聞、節(jié)目欄目、活動直播、品宣海報等,眉毛胡子一把抓,既缺乏能夠引導留住用戶的核心內容,也缺乏彼此之間的協(xié)同和關聯,尤其是對用戶的使用場景毫無感知,從而難以形成用戶的產品認知,更談不上清晰的業(yè)務模式。
媒體人做內容產品還有個浪漫主義情結,總是想象讓產品既連接C端,讓B端買單,也想通過C端的量級擴張,直接向C端銷售產品。但其實在移動互聯網平臺上,To C和To B是完全不同的邏輯,To C是即時性需求,更關注前端交互;而To B則是計劃性的標準化需求,到達前端的路徑更長。
四忌:對技術的無感
傳統(tǒng)媒體人是在一個成熟的技術平臺上生產內容,但走的多了未免忘了腳下的路。
而原本的路已被顛覆。移動互聯網作為基礎設施,很多技術工具的開發(fā)應用改變了內容產品的傳播邏輯。比如同為短視頻平臺的“抖音”和“梨視頻”,前者靠“滑”,它的視頻邏輯既是算法邏輯,迎合人們的碎片場景和煩悶心情,同時也是“滑”的邏輯,不斷給人制造驚奇、驚艷,讓人愛不釋手。而后者靠“點”,因此更強調單條視頻的信息密度、關鍵畫面的呈現以及整條視頻的故事性和顆粒度,同時首屏畫面的捕捉和標題也顯得格外重要。
不僅如此,和“抖音”的全民上傳視頻不同,“梨視頻”還依靠全球龐大的拍客隊伍,支撐每天巨量的視頻產出,為此他們自主研發(fā)了“SPIDER”云上系統(tǒng),集合了全球拍客端的權限管理、版權管理、支付管理,以及后期的編輯、審核、發(fā)布等功能,還可通過大數據對龐大的拍客隊伍建設進行監(jiān)控。
可惜,很多媒體人對平臺背后運營邏輯和技術工具的感知相對膚淺,他們往往不設前提的大談“內容為王”。殊不知,在移動互聯網平臺上,要實現人和內容的有效連接,還需要借助很多的技術工具。
“增長黑客”,被認為是產品早期基于數據和技術低成本獲客的一種有效途徑,它既需要團隊的熱情、聰明、好奇和開放,也需要用戶行為分析和產品測試的工具,以引導用戶分享,實現用戶增長。比如抖音里的某條視頻,如果播放兩遍以上,分享的小圖標就會變亮。
再比如,算法推薦,總會讓人不由自主地進入“信息繭房”。而騰訊新聞開發(fā)的“頭牌觀點”小程序,則通過用戶精準定位“刺破繭房”,力求不讓同一主題、同一闡釋角度的文章在社區(qū)中第二次出現。
五忌:創(chuàng)意極端主義
產品設計是一個需求不斷聚焦的過程,而創(chuàng)意則剛好相反,需要發(fā)散發(fā)散再發(fā)散。
在傳統(tǒng)媒體時代,創(chuàng)意被視為很多內容媒體的核心競爭力,創(chuàng)意也成了媒體人一項引以為傲的本領。比如《新周刊》曾經策劃的專題“弱智的中國電視”,就一石激起千層浪,從而也催生了一年一度不同凡響的“中國電視榜”。
但像這樣的創(chuàng)意似乎正在失靈。早在五年前,《三聯生活周刊》的主編朱偉就抱怨:“現在好文章爛文章都一樣了,放到網上點擊量沒太大差別?!北M管這樣的嘆息過于悲觀,但在移動互聯網平臺上,精英的創(chuàng)意正在讓渡給大眾,而大眾的創(chuàng)造力正在被無限激發(fā)和釋放,用戶創(chuàng)造內容已經成為事實。比如抖音、快手和梨視頻,以及b站的彈幕等,無不如此。
媒體人過度沉湎于創(chuàng)意的問題還在于:產品思維是做減法,鎖定欲望而不是需求,專注于用戶急需解決的問題。如果創(chuàng)意滿滿做加法,不但容易使產品價值出現冗余,徒增產品的成本,不利于對用戶認知和期望的控制,而且還會夸大用戶的需求,并在資本的助推下釀造出用戶的偽需求?,F在很多靠一路燒錢支撐規(guī)模的內容產品,就是這樣。
比如直播的“虛假繁榮”。試想,靠用戶打賞的收入,要和平臺、家族分賬,要維持主播不小的開銷,甚至還要買流量、刷單,已經所剩無幾。同時為博人眼球,低俗出位,還要面臨“被關”的風險。如此不堪一擊,一旦資本寒流襲來,也難怪這些直播平臺紛紛崩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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